近日,李宗瑞性侵案重审,侵犯9女被判刑39年2个月。对于如此判决,李宗瑞依然是不服,一口咬定和她们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。
李宗祐,本名李宗瑞,有伤害前科,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,常出入台湾各大夜店,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,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。2012年,因下药迷奸多名女而被警方拘捕。2013年,被法院判刑22年4个月,之后新闻媒体又爆出迷奸其继母并令其怀孕。
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,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,对34名女子下药侵犯,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过程,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,痛斥他毫无悔意,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。
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,法官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、侵犯9人。强制性交合并执行18年6月徒刑,要赔偿12名被害人一共新台币1425万元;另妨害秘密罪部分,得易科罚金,因此两项罪名刑期,不得合并计算。
2014年9月2日:二审宣判,依乘机性交罪、妨害秘密罪等罪判刑79年7月,由于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,合议庭宣告他应合并执行30年。